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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怒——兼论屈赋的抒情特色

         

摘要

《尚书·虞书》云:“诗言志”。 在心之志本是多方面的,七情六欲,无一不是人之志。诗既言志,喜、怒、哀、乐、爱、恶、欲,无一不可以反映在诗作上。这在诗歌理论上本是极自然的,在诗歌创作实践上,也在一开始有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以来就被雄辩地证明了的,兹不赘述。 但到了独尊儒术的汉武帝之后,文学却成了经学的附庸,本是纯文学的《诗三百》被强行置进儒学的框框中,这些原本是表达真情的诗作甚至每一句、每一字都成了注者阐发儒学的天然材料,而被注解过的诗三百篇也就成为充满儒学思想的儒家经典,于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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