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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本绝对到劳资和谐:现代公司法理念的变迁

         

摘要

资本出资人既是公司的所有者,也是公司事务的管理者、监督者和公司利益的享有者;职工作为公司的雇佣者在公司法上毫无地位,只是提供劳动的客体。这就是资本绝对的公司法理念。但随着近来劳资关系的平衡和对劳动地位的认知,职工逐渐成为公司法上的主体:他们不仅可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还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和分享公司利益。由是,形成了与资本绝对公司理念相对的人本公司法观念,直接影响着现代各国公司治理的法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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