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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理论与经验研究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目的 1979年后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激励结构,释放了农村活力,使农民完成了由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的转变,促进了农业增长。但是这一制度安排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供给的同时,却由于集体内在力量的削弱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萎缩。许多学者对这一现象作了理论和经验的考察。有人将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定义为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内在弊端(郭熙保,1995),因为短期内激励制度的改善仅会刺激农民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增加对土地耕作的劳动力和生产性资本的投入,从而带来产出的增加,但却缺乏对公共产品的投资激励。按照经济计量学的估计,1978—1984年间农业生产的年平均增长率达7.4%,其中责任制的贡献额约为34%,但1984年以后农业生产的增长格局开始急速发生变化。我们认为,8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的非增长格局除了因制度创新的边际生产力递减的原因之外,一个主要因素便在于农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恶化大大降低了农业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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