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传媒观察》 >由当事人提供的新闻材料仍需核实

由当事人提供的新闻材料仍需核实

         

摘要

一般人认为,当事人提供的第一手新闻素材是真实的,其实,并非百分之百的真实。笔者在经历了一些挫折之后,悟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绝大多数当事人提供的新闻事实准确可靠,但是也有少数当事人提供的新闻事实,由于各种因素,或者夸大,或者缩小,或者以偏慨全。为了避免新闻失实,我们采访时,对当事人提供的新闻素材亦需核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