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国际贸易》 >从液晶面板案看价格垄断协议的反垄断规制——国际执法实践比较与经验借鉴

从液晶面板案看价格垄断协议的反垄断规制——国际执法实践比较与经验借鉴

         

摘要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了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高达3.53亿元。截至目前,六家涉案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的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