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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双重转型

         

摘要

我国"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体制,在城乡发展日益一体化新场域下,越来越显示出其不适应性。它割裂了乡以上社会与村庄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联系和逻辑统一,形成了分割分治封闭运作的治理格局,带来了乡村治理的低绩效。城乡发展一体化,内涵着城乡治理一体化或者说城乡融合治理,必然要求破除乡-村分割治理的格局,通过"整体性治理"提升管理效益与效率。为此,必须重塑乡-村体制,其重要路径是对"乡政村治"作些调整、实现村民自治的转型,即转变村民自治纯粹"群众自治"的性质,成为一个带有"准"基层政权性质的"类"地方自治的自治体,解除日益凸显的"乡政村治"体制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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