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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外商投资区利用外资与产业升级研究——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环渤海湾地区利用外资与产业升级的分析

         

摘要

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3月扩大到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环渤海湾地区),形成我国沿海地区4大外商直接投资区域。本文在对4大外商投资区利用外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利用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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