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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社会化之再思考

         

摘要

由于传统的模式诉讼在处理现代问题时所具有的费用高昂、民众难以接近法院等弊端以及法律的转型和司法改革的内在要求亟须检察工作社会化。检察工作社会化包含检察机关执法形式的社会化、执法过程的社会化和执法效果的社会化。检察工作社会化总的原则是"从人民的角度看问题,用科学的方法找答案",检察工作社会化应当以公共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最迫切需要满足的利益需求为导向。在检察工作社会化的过程中,会面临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冲突和司法改革的次序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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