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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产队向大队为核算单位过渡——兼批“穷过渡”

         

摘要

目前我们国家存在着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其中存在着小集体和大集体的区别。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小集体要向大集体过渡,大集体又要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是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毫无疑义的。 但在什么情况下过渡?在这个问题上。右不好,而“左”不比右好,有时甚至更坏。农业合作化以来,我们是吃了“左”的大苦头的,它使我们农村的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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