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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图像与法治模式

         

摘要

对"人之为人"的理解和定位,会影响到一国法律制度的样式和风貌。东西方法律对人之图像的不同预设,造成了日后不同的法律发展方向。在个人主义法治模式中,对人的预设是原子式的、自由平等的,并且是理性自利的。社群主义法治模式所体现的是处于社群中的集体人之图像。德国式法治建立在康德"自由人"的哲学理念之上,对人的尊严予以了重点保护,既尊重了人的个性,也处理了人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现代中国社会的人之图像,既承续了古代中国的人之图像,也整合了近现代追求自由和尊严的人之图像。以这样一幅人之图像为构成性因素的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借鉴古今中外的法治经验,以建构出一种立足中国实际又兼容并蓄的法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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