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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共同体及其治理理由的历史逻辑

         

摘要

生命是共同体存在和治理的底线理由。每一个人的生命存续和繁荣,既是人类构成共同体的历史动力,也是共同体治理的原初理由。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中一切生命主体构成了生命共同体,在索取和创造的平衡中维持人类与自然界共在的条件。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个体又与他人的生命构成了休戚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社会关系中互为健康发展的条件,但是在过去一切基于私人占有和私人利益的共同体形态中,生命的价值并不能在共同体治理过程中得到完整的呈现。社会主义制度为人类提供了重构生命共同体及其治理道路的方案。始终面向人与自然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社会主义,已经在当代中国之治的实践中向人类展示出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生命有机统一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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