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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摘要

@@ 《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已经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陕西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和指导农村村庄建设.《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中的基本要求,全面规范了村庄规划建设,这必将对陕西省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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