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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家事国事——访山东烟台市残联理事长于坤

         

摘要

人事:明确工作定位,树立正确的残疾人服务观念 记者:您是残联的理事长,是为残疾人群体服务部门的领导,您本身又是一位残疾人,也是属于被服务的对象,请问这样的双重身份对您在残联开展工作有什么影响吗? 于坤(以下简称“于”):《残疾人权利公约》有句话,翻译成中文是这样的,没有残疾的人,只有具备不同能力的人.残疾人并不是特殊的人群,他们只是人类在心理、语言或行动上呈现的一种困难状态.所以说,我们做残疾人的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并通过我们的行动,努力向社会宣传,最终在社会各阶层形成一种正确的文明残疾观.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残疾人》 |2016年第8期|37-39|共3页
  • 作者

    程寒;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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