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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者康复总动员

         

摘要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残联康复部积极行动,在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残联康复系统工作优势,调动一切力量,根据地震伤员康复需求,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后根据国家转送地震伤员的实际情况,中国残联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制定下发了《关于组派中国残联国家康复医疗分队为地震伤残人员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通知》(会函[2008]147号),要求接收地震伤员的20个省,组织康复医疗分队或康复专家组,赴接收地震伤员的医院开展早期康复工作。目前,20个省全部成立了专家组,其中有11个省(辽宁、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西、陕西、重庆、甘肃、河南、福建)成立了康复医疗分队,深入接收地震伤员的医院,对伤员进行早期康复工作,做好医疗与康复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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