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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残联建设

         

摘要

<正> 兴城市(县级市)是辽宁省机构改革试点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地方残联工作和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市机构改革中共撤并党政群机构26个、精简人员2798人的情况下,坚持残联机构“四个不变、两个加强”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地位,受到广大残疾人及社会各界的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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