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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屡遭反倾销的原委

         

摘要

@@ 一、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反倾销的状况rn目前,我国已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早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就逐年上升.从地域上看,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1988年以前,对我国提起反倾销的国家基本上是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四个发达地区和国家,此后,印度、俄罗斯、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也不断加入对华反倾销的行列.截至2000年底,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总计达416起.从对象上看,西方国家对只要危害到或即将危害到本国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外国产品,都可能列为倾销产品.近年来,西方国家对华反倾销涉及中国出口产品的类别正在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密集型产品向科技密集型产品延伸,而且集中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和出口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上.现在,我国被列为西方国家反倾销范围的商品共有4000多种.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我国被反倾销的商品的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大.从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上看,对我国商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逐年攀升,20世纪80年代对华反倾销案简单平均加权的反倾销税率最高不超过63%,9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外国对华的反倾销案的简单平均加权征税率按起诉年份计算,多在80%以上,最高的竞达209.6%,远远超过了禁止出口的水平.在如此高的反倾销税率下,我国被诉产品已很难再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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