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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与经济活动的关系

         

摘要

早在西周时期的《周礼》,对合同就有“判书、质剂、傅别、书契”的记载。契约是古代买卖形式的的一种凭证,在我国保存最早的为“居延汉代契约”,而在世界范围内,更早的契约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产生。随着商品交换的需要,和人类社会发展中经济形态的日趋成熟,契约的形式也随之变化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后,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先后推出了各类规范合同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直至1999年《合同法》的正式颁布,以及近20年对《合同法》的运用和不断修正,确立了合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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