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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电公司的不对称监管框架设计

         

摘要

cqvip:中国电力零售市场的监管仍然处于不健全不完备阶段。随着售电环节的快速放开以及增量配电业务向社会资本的有序放开,新兴的配售电公司既经营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业务,又与独立售电公司开展零售竞争,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的垄断市场地位,亟须对配售电公司及其关联售电业务进行不对称监管,以利于独立售电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分析了配售电公司区别于传统供电企业的业务特点与业务板块变化,结合具体业务分析探讨了配售电公司纵向垄断可能出现的资源补贴、价格歧视、非价格歧视等6类不公平竞争行为。随后,基于不对称监管理论依据,从财务、资费、供电服务、基础设施、业务隔离等5个方面设计了配售电公司及其关联售电业务的不对称监管框架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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