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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判定中专家标准的运用

         

摘要

挪用艺术作品自兴起以来,就频繁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近年来的叶永青抄袭风波和“鸭兔事件”在国内又兴起了对挪用艺术的热议。对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应当采用专家标准还是普通人标准,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通过法官作出“艺术判断”的方式,来判定其转换性使用。但挪用艺术作品自身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情况下只掌握法学知识的法官难以理解其背后的意涵、区别,因此不宜自行对其转换性使用作出判断。在挪用艺术作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判定中,应当采用专家标准,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就作品的内涵、对比提出专家意见,协助法院对转换性使用相关的事实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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