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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开始实施

         

摘要

11月10日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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