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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加速

         

摘要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相关通知文件,并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以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等试点作为参考基础,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作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原则,将安徽、湖北、宁夏等地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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