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务与会计:综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摘要

一、发票保证金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收取,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人发票保证金时,应当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