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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税务界定与税务处理

         

摘要

税法所界定的企业合并与合并会计准则所界定的企业合并不尽相同。具体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所界定的合并相当于合并会计准则所界定的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而合并会计准则所界定的控股合并相当于财税【2009]59号文所界定的股权收购,即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所界定的合并对应着财税[2009]59号文所界定的合并和股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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