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务与会计:综合版》 >个人申请和领导批示不应作为付款凭据

个人申请和领导批示不应作为付款凭据

         

摘要

有些单位的财会部门,常常把个人的申请报告之类的书面材料经领导批示后作为报销和支付款项的依据。我认为这样做是不妥的。个人的申请报告,如职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虽经单位领导批示"同意"或"照付",但财会部门据以付款的手续仍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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