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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建设是否提高了社会组织筹资收入?——来自中国基金会的经验证据

         

摘要

本文立足于社会组织筹资收入,从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党组织类型、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参与内部治理以及党组织活动开展的视角,实证研究党组织建设对社会组织的赋能效应。本文描述分析2 139家基金会样本数据,应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党组织建设对基金会筹资收入的影响效应及机理。结果表明:(1)从宏观层面上分析发现,党组织建设能够显著提高基金会的筹资收入,影响程度大小为政府资助收入>捐赠收入>营利性收入。(2)党组织参与基金会治理的微观层面是党组织建设提高筹资收入的主要渠道。党组织建立后,通过党组织类型、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参与内部治理和党组织活动开展等中介路径影响基金会筹资收入。(3)异质性分析表明,党组织建设提升筹资收入在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和公募基金会中的效果更为显著。但细分筹资收入检验发现,相比于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和公募基金会,党组织建设对非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社会捐赠收入提升作用更强。相关研究结论对完善社会组织筹资渠道、加强党组织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同时,对如何有效地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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