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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景镇妥善解决山林纠纷落实林业“三定”

         

摘要

<正> 横县六景镇自1984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山林纠纷四十六起,镇党委和政府把处理山林、土地纠纷案件列为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来抓,到目前止,已妥善解决了四十三起,其中经双方协商解决的四十起,由镇政府裁决的三起,此外还调解了其他民事纠纷五十三起,促进了安定团结和林业“三定”的落实。如八联村共发生山林纠纷十二起,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多次组织双方代表反复学习

著录项

  • 来源
    《广西林业》 |1986年第1期|29-29|共1页
  • 作者

    膝彦禄;

  • 作者单位

    南宁地区林业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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