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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审查思路及认定标准--中国农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诉吕宇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摘要

【裁判要旨】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前提是该笔借款发生于借款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判断金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重点审查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人实际放款时的婚姻状况,注意区分合同签订日与贷款发放日的差别,尤其在贷款人循环放贷时,贷款发放日与合同签订日实际相距甚远。尽管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已向贷款人出具了相关婚姻证明,但经审理查明实际放款时借款人已处于离婚状态的,应依法认定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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