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市场监督管理》 >一个行为违反几个法律条文 应如何处罚?——浅谈行政处罚择重原则的把握

一个行为违反几个法律条文 应如何处罚?——浅谈行政处罚择重原则的把握

         

摘要

案情简介: 日前,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一举查获一生产假劣复混肥的地下工厂.现场查获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认证标志的复混肥18吨.经执法人员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为该批复混肥属劣质品,总养分含量实测值只有1.5%,而其包装袋的总养分含量标识为≥25%.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该批复混肥尚未出厂销售,出厂价定为900元/吨,货值金额计1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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