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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四条在法医实践中应用

         

摘要

@@ 颅脑损伤是损伤性疾病中的一类常见病,而颅内出血(或血肿)又是颅脑损伤中常见的一类继发性病变,它可发生于颅内各处,有的聚积成为巨大的血肿,形成一占位性病变,有的可自行分解而被吸收,有的为散在斑点状出血,如发生在脑的"哑区"则不显示局灶症状,如发生在脑干等处,虽小亦可致命.所以,在法医实践中,如何理解并准确应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侦查、起诉、审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室自1990年1月至1999年10月以前共鉴定(包括复核鉴定)认为是"颅内血肿"的案件131例,达到重伤标准的51例,不构成重伤80例,现就此予以总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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