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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摘要

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是造福于广大农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区县、乡(镇)、村三级综合卫生服务网基本形成,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卫生工作仍很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简陋、卫生人才匮乏、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不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现作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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