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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

         

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疾病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三十五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对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本市的乘客一律实行测量体温和填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问讯调查卡》制度(一)凡抵达本市的飞机在着陆前,所有乘客和机组人员都必须如实填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问讯调查卡》(以下简称"问讯卡"),并测量体温;对发热人员,应做好记录。飞机着陆后,由机组人员统一收齐《问讯卡》,交规定的工作人员。(二)凡来自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火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在进站、进港前,所有乘客和乘务人员都必须如实填写《问讯卡》,并测量体温对发热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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