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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摘要

<正>黔府函[2015]22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7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朱昌、东关、九洞天、巴雍、以角、三岔河、老鹰山、双水、红桥、玉舍、俄脚匝道收费站及都格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意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与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连接后,同步撤除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法窝收费站。二、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35年9月30日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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