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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摘要

正黔府办发[2014]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下简称企业问题),把全省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形成企业为基、政企互动、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贵州省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企业有关问题。省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副省长,副召集人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成员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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