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171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171号)

     

摘要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调位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调整后的区域面积为811.86公顷。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余安高速、南至环城南路南部、西至百米大道中段、北至沪昆高速公路。其中核心区为产业园片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开创北路及开创北路东部、南至环城南路南部、西至百米大道中段、北至沪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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