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医保发202139号

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医保发202139号

         

摘要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军队驻黔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采购交易机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