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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划定北京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储备区及重要泉域保护范围的通知(京水务地〔2022〕17号)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效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面沉降防控、地下水战略储备以及重要泉域恢复,合理开发和有效涵养保护地下水资源,进一步提升地下水应急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储备区及重要泉域保护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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