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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意见(京管发〔2023〕4号)

         

摘要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以下简称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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