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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京政发[2011]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驻京各部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30号)和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对象和接收时间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全部退出现役;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应安排退出现役;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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