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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改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偏低状况的具体措施,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后作出的重要决策,有利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和稳定机关事业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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