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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

         

摘要

cqvip:京人社医发[2018]21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用药,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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