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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计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水土保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水保国债项目"),投资强度大,覆盖范围广,质量要求高,建设任务重,是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项目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机遇,切实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第一,要切实落实项目领导责任。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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