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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摘要

cqvip:经研究,决定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各管委会委托42项行政管理事项,向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薄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四类“功能区”)各管委会委托9l项行政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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