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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陕政函〔2020〕168号)

         

摘要

汉中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的请示》(汉政字〔2018〕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将自然保护区内汉江两岸的部分建制镇、居民集聚地等区域5790.04公顷调出,将汉江洋县段部分干流,漾家河、黄沙河、牧马河等支流区域2035.41公顷调人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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