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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的说明——2019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作说明。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契税运行平稳。1997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征收契税42162.18亿元,其中2018年征收5729.68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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