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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用公款为职工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通知

         

摘要

<正> 为了增加市场商品供应,回笼货币,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最近由国家组织进口和国内生产的一批高档耐用消费品,正陆续投放到市场。已有一些地方发现,这些商品有的为集团所购买,也有用公款为职工垫付购买的。这些做法,不仅达不到满足群众需要和回笼货币的目的,还要增加开支,扩大集团购买力,必须予以制止。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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