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水利电力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

水利电力部、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

         

摘要

<正> 一、凡安装电网者,必须将安装地点、理由,并附有安装电网的四邻距离图,以及使用电压等级和采取的预防误触电措施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批准,方可安装。二、严禁社队企业、作坊安装电网护厂(场)防盗防窃。三、严禁私人安装电网圈拦房舍、园地、谷仓、畜圈、禽舍等。四、严禁用电网捕鱼、狩猎、捕鼠或灭害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