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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要

<正>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日、六月二十三日请示悉。同意你省:一、撤销襄阳地区,将襄阳地区的襄阳、枣阳、宜城、南漳、保康、谷城六县划归襄樊市管辖。随州市、老河口市仍为省辖市(县级)。二、撤销恩施地区,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恩施地区的行政区域为鄂西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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