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費暫行办法

         

摘要

<正> 第一条律师的設置是为了給予人民以法律上的帮助,根据目前人民生活水平和案件简易复雜情况,实行按劳取酬的原則,依本办法向当事人收取劳动报酬費。第二条收費数額由法律顧問处主任与当事人协議。第三条收費数額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应向法律顾问处会計缴纳,并由顧問处發給当事人正式收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