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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邮政包裹协定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为了建立和改进两国间的邮政包裹业务,便利两国间经济和文化关系的发展,经由各自授权的本国邮政主管机关,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一、缔约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间办理包裹的经常直接互换和经转业务。二、根据第一款交换的包裹仅以普通包裹为限。保价包裹、代收货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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