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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务院关于在各省、市教育廳、局設立普通話推廣处(科)的通知

         

摘要

<正> 按照國务院今年2月6日关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各省、市人民委員会都应該設立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会,并以各省、市教育廳、局为日常工作机关。國务院今年3月15日轉發教育部关于各省、市教育廳、局整編的意見,也提到各街、市教育廳、局下应設專人掌管普通話教学的推广工作。为了保証各省、市有專人掌管并切实推动推广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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